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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月谷

๑۩۩ ~~蝴蝶漫天飞 梦开始的地方~~ 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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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里的双层巴士
 
 
 

夜幕,星星点点。

夏日,我抓来一缕清风撒在天空。

不忘,抓你奔上一辆双层敞篷巴士。  

 

 

  

 

你坐到双层巴士上层的最前排,不涂脂抹粉,不披金戴银。

你唯一的配饰已让你灼灼生辉,你不刻意顾盼已招人驻足。

我看着你这般美好,不忍心打扰你,我只把清风吹入你的眼。

于是,你就睁开眼看着我,对我淡淡的笑,我却陷的很深很深。

双层巴士穿越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街头巷角,你伸出手就触摸到一旁的梧桐树叶,碰落了一地的银光碎片。

无声。无响。

 

我看见你拿出一个音乐盒子,静静的塞上一端在左耳,另一端给身后的他。

陡然间,你就笑的那么甜蜜。

我很想也听听这是怎样的音乐,让你如此的恬静迷人。

 

 

这迷人只是来自你闭眼抬头的一瞬间。

你起身来站在车头,不顾旁人的余光好奇。

我撒的那缕清风起了效用,它将你吹得发丝灵动,吹得你身后的他把脸埋在你的发丝里。

 

他和你一起听那神奇的音乐,站在你的身后,双手环住你的腰。

你侧过头,头发就吹向一边。

你双手高高举起,软软地耷拉在他的头顶,触摸他刺起的头发,轻轻柔柔。

你们不对视,因为你们正闭眼相拥热吻。

吻的热烈而宁静,你们就像城市的游客,不在乎身后的一切。

我静静的看着你们,感觉双层巴士的行驶永远也不会停下,也不忍心停下。

 

 

 

你们睁开眼,除了我,车顶的座位寥空无人。

车站停了一站又一站,人们走了一个又一个。

唯独闭眼的你们和看你们的我仍在这夜晚随着巴士走遍月光下的边边角角。

 

你们开始跳舞,你的头发有时被风吹散蒙住了眼睛,透过发间的缝隙我看到你湖泊蓝的眼睛。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看怎样的人才能让这双眼睛明亮闪烁呢。

你很会跳舞,你拉他的手,示意他将你旋转起来,他不用和你一样注意脚步,只要让你在他双手搭成的拱门下旋转即可。

你欢快的像只小鸟,没有歌唱,却也惊了他与我。

 

我站在你们刚刚接吻的车头,背靠月光,独享你们的舞步。

你白色的棉布裙在月光下像海浪一样层层叠叠,叠叠层层。

你如此娇小,却让我看到内心闪着强大的光点,照亮着你,也照亮了他。 

 

 

他一把抱起你,横拦怀中。

你大笑大叫,抓自己的头发于脑后,甩掉鞋子,把头伸进他的脖子里,像个婴儿一般嗅着乳香。

他把头靠在你的头上,你们就这样静止在风中。

 

我偷偷地走到你们跟前,像个偷窥者好奇地拿下你们耳端的音乐,塞入自己耳中。

刹那间,我就雀跃起来。

这个声音是我要的,我一直寻找的,我终究是找到了。

我偷走你们的音乐,你们却毫不知觉,像城市的雕塑静静地在风中依偎,甜甜的像进入了梦乡。

 

我亲亲你的额头,你的睫毛,你的鼻尖,你的嘴唇,再拿走你放在椅座上的白色帆布公主帽。

下了巴士,我一个人走在梧桐树下,戴上这顶帽子,听那神奇的音乐。

 

Let’s start from here

 

 

 

我就这样听着,走着,走着,听着。

走着走着,我驻足,抬头,闭眼,在你刚刚散满银光碎片的梧桐树下等待吻。

 

睁开眼,我看见移动的城市夜景,风吹的我像喝了酒,朦朦胧胧的音乐绕耳不绝。

帽子安静的抓在手中,躺在膝盖上,白色的棉布裙偶尔掀起波浪。

身后的游客谈笑风生,指指点点,道的都是城市的美丽,却不知市井的另一边。

身边没有他,没有拥吻,没有旋转,没有怀抱,有的只是空气中弥散着熟悉的香。

 

可我分明看到你在笑,在他怀中。

还有谁曾看到,在夏日的双层巴士上。

 

 

还有谁曾看到,在夏日的双层巴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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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三只瞎老鼠遇到两只狗
 
 

    

    

     半个月前删除了近两年的日志,也许没人发现,没人知晓。

     擦除抹去是如此之快。当时的心情,当时的故事都化为一抹黑景,清空这些让我好似脚踩七彩云朵。

心中泛起那句泰戈尔在散文诗《萤火虫》里记下的一段诗句,也是最为人所熟知的,正如同三毛引喻为自身的写照,这也是我所爱不释手的:I 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 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light.这句话有很多种解释,多数人比作:天空未留下痕迹,而鸟儿却已飞过。我却喜欢这么说:天空没有留下鸟儿飞过的痕迹,但并不代表鸟儿没有划过天空。

 

 

 

《捕鼠器》是自《萨勒姆的女巫》后紧接着观看的话剧。

这都要感谢清沁的同学「普拉提王子」(我怎么给他起了个这么腻歪的别称,他知道后别昏倒才好)。因为他,我才得以看成这部阿加莎的力作,好人一生平安。(他应该又昏倒了)

关于这部话剧我除了感叹实属佳品之外,实在不敢再多说什么。因为它本身是一部悬疑剧,说的越多以后你自己看的乐趣就越少。

总之,结局都是我和「普拉提王子」没有预料到的。

 

如果硬要介绍一下背景,那就引用买票时看到的两段话:

【你知道在戏剧历史上连演时间最长的舞台剧是什么吗?《剧院魅影》?《悲惨世界》?答案是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著《捕鼠器》。作为阿婆的经典作品,该剧自上个世纪50年代在英国首演以来,已连续演出了56年,成为戏剧历史上至今演出场次最多的一部舞台剧,也成为许许多多爷爷奶奶级观众的童年回忆。】

1948年冬天,在一个风雪交加的下午,伦敦西二区鸽子街二十四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现场线索表明杀人犯已逃亡蒙克斯威尔。就在这个傍晚,在刚刚开业的蒙克斯威尔旅馆里,年轻的雷斯顿夫妇迎来了五位奇怪的客人,凶手在其中吗?危险还存在吗?次日下午,博可夏警察局的警官屈洛特也来到旅馆,他带来了更可怕的消息,风雪把所有人都困在了旅馆里,一场可怕的杀人游戏由此展开……

 

我只想告诫一句:人的身份一旦被界定,就让我们蒙蔽了双眼。

打住,打住,赶紧打住,再说就彻底露馅了。

 

 

 

再紧接着。

《两只狗的生活意见》向我扑来,扑的我招架不住,彻底折服。

折服两个人的话剧却热闹了整座剧场,折服用摇滚乐搭配喜剧的惊艳效果,折服每分钟都嘴角上扬,折服京片台词的魅力,折服架子鼓对我的再一次冲击。

 

我对一些人说过我迟早要学架子鼓的,包括Calvin,他不是音乐人,但也曾向往走这条路。那次,我又对他提及我要学架子鼓,就在前不久他来到这座城市之际。

他说他过几年要买下一个琴行,不为卖琴挣钱,因为他已经在挣钱了。只为结交志同道合的音乐人,弹吉他,谈音乐,这种时间的渡过是不能称之为消磨的,否则我们都是在无聊的消磨时间。

我说那敢情好啊,到时候一定要放一台架子鼓,我来敲。到时,我坐着火车就为来敲两下子。Calvin笑言说小事儿,但又折回来问我怎么会想起学这个。

我说就喜欢,单纯的喜欢。

他说我应该学古琴,只要静静的往琴前一坐,再穿一袭白衣,颔首微倾,不用弹,就我这气质就已经像仙女似的迷倒一片了。

我斜眼看他,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又不拍鬼片,我不学古琴,我就学架子鼓。

不止一个人说我适合学古琴,并且原因都盖上了我的气质符合古琴的俗世印章。

为什么就没一个明镜似的人一眼识破我适合学架子鼓呢。

 

继续两只狗。

感谢「普拉提王子」对我的友情提示,让我捍卫了我的包免遭演员的明抢,我看着那些被抢的观众的表情就忍俊不止。

整场演出我都在笑,没有脑子的笑,笑的没心没肺,笑的没有心机。

这种感觉难办来一下子,挺好。

 

 

因为是最后一场,演员谢幕时说有两位好友其实也一直在台下观看,原来是在《奋斗》里扮演向南的文章和夏琳的马伊俐。

最后,演员弹奏了《童年》送给他们和他们未出世的宝宝。

这对我是有些意外的。

 

中午和Joy他们吃饭时,还聊起这对佳人,我们八卦马伊俐怎么不和佟大为好,反而和完全不搭界的文章牵手了呢。

当时,我猜测说有可能文章在生活中不像向南那么稚气,没准人家爷们的很。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散场后,大部分观众都退了场,我一向不喜欢赶热闹,索性慢慢来,结果文章和马伊俐就出现在台前和演员攀谈起来,我也就很自然的走到文章面前要签名,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要明星的签名,鬼使神差的。

以前,看到我的刘德华都没要,就呆呆的欣赏着。

 

文章看看我,说了句特爷们的话:“你等等,让我先把皮带X上”。原来他的皮带让演员抢包时顺便也抢走了。他不用「系」,不用「戴」,不用「穿」,他用了一个我觉得特爷们的词,你们肯定猜不到。

我转身就让他的老婆马伊俐先签,她不高,就那样瘦瘦的,冷冷的,肚子微微突出,不刻意掩饰。

等她签好,文章的皮带也X上了。

他也不高,瘦瘦的,冷冷的,但签完他说了谢谢。

我是第一个找他们签名的,之后陆陆续续又有几个,然后他们就匆匆从后台离开了。

转眼间,我看到马伊俐踩着一双不算矮的高跟鞋。

 

我捧着印有鬼画符似签名的《话剧》读本,听着王若琳,像小鸟儿一样飞走了,裙舞飞扬,

 

不知道这最后一笔和我下午在谭校长银饰店里买下的那副项链有没有关系,不揣测。

我只知道我比小鸟还轻盈,还乐和(请念he)。

不为签名本身,「他」比谁都明白。

 

期待下场话剧

无止尽的话剧

 

 

 

 

这周末又看了《如果*我不是我》。

「普拉提王子」的推荐,我和清沁一同前往。

清沁觉得一般,我觉得还行。

原创,还是要支持一哈子的,尤其是朗朗上口的插曲《姑娘你长得真漂亮》和简单感人的主题歌《如果我不是我》。

我想这部话剧把当今年轻人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与挣扎还是刻画的入木三分。

石头如果真能绽放,我们又何必套上牢笼。

但能绽放的石头在哪里,谁能拾起一块放在我的门前。

 

如果没有,我就自己绽放!

 

 

 

 

 

比石头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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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弟弟
 
 
 
 

弟弟终究是走了,离开这座他自称喜欢但很热的城市,去往一个有男人味且有大海的城市。

再过不了一年半载,弟弟就要回到他原本的家,继续他原有的轨迹。一直觉得举家从一个国家搬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城市游走到另一个城市是幸福的行走,虽然期间的工作繁琐复杂,但多年后回想起来谁还会刻意加重细枝末节的色彩呢。

 

举家幸福的行走,一个也不落下,才能称之为幸福的行走。

 

 

 

姐姐在送给弟弟的笔记本扉页上写了祝福,无外乎平安、健康、幸福的话语。这些语言简单平实,但长久以后拿出来看依旧不会过时,温暖、干净,如初。

弟弟送给姐姐的祝福是“姐姐找很帅,很好的男人吧”。这是原话,不曾更改。

姐姐回复弟弟,也许姐姐找的男人会很丑,但依然会很好。

这是分别后的只字片语。

 

分别前,弟弟拉着她吃饭、聊天、拍照、去他提了三次的海洋公园。

她拉着弟弟买了送他的笔记本,当他的面写祝福,把照片贴在左下角。

他不当着姐姐的面看,只是合上放到包里。

 

海洋馆。

一进门,弟弟就开始几番提醒她要注意自己的手提草包,他说这个草包的开口太大,不安全。姐姐说这就是你的责任,你要看管它。

「责任」这个词是她吃饭时教他的,他说他知道「人人有责」这句话,原来还有「责任」这个词。她笑,默不作语。

于是,弟弟拿过她手中的草包,拎在自己手上,并告诉她:“这是我的责任。”她也就随着弟弟。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她觉得他真的不是小孩子了,或者说小男孩,她应该适当的把他看成男人。

第一次给她这个感觉,是一次相聚结束后她赴一个婚礼,弟弟走在她前面帮她叫出租车,并坚持让她先上,可她怕弟弟一个人会迷路,同样坚持让他先走。他很认真地说:“我不是小孩子,我可以回家,姐姐赶时间,应该姐姐先走,姐姐上车吧。”当时的她愣住了。

这次,弟弟在分别前约她出来说一定要他买所有的单。因为,她总把他当作弟弟不让他买单,这让他不开心。

她想这点也是男人才具有的。

 

 

 

男人,弟弟。

她身边出现过的最小的男人。

虽然在自动扶梯上,她总站到他后面一格让她感觉可以高过他,但他总会转过头来笑的告诉她:“姐姐,不要这样,还是我比较高。”他的身高和年龄不符,她拍他的头说道。

 

这是第二次来海洋馆。第一次六年前,和他,在长风公园的海洋馆。

这次,和弟弟,在浦东的海洋馆。两个海洋馆,两个人,两种心情。

 

她和弟弟在一起总是很淡定,不用数时间,不用害怕看对方的眼睛,不用特意讨论什么。

弟弟应该也是这样。

在去往海洋馆的路上,他对她说:“姐姐,我们见面很多次,应该很亲密了对么。”

姐姐笑的点头。

于是弟弟拿出他的电子字典(他们之间沟通的必备工具)打出他的语言,翻译过来是难为情。

她不懂亲密和难为情有什么瓜葛。

姐姐摇头说不懂。

弟弟很认真的解释:“我们既然很亲密了,我应该牵着姐姐的手,姐姐也不要难为情。”

姐姐愣住了,不反应。

 

弟弟坚持伸出左手,认真的说:“我们应该牵手。”他站在自动扶梯上就这样把手伸的很直,手心朝上。

这是她第一次碰到这么认真,这么直接,这么肯定的邀请。

真正的男人会趁你过马路时不经意地牵起你的手,或佯装问你是否可以,或别的一些小花招。

然而,弟弟远比她想象的直接和明媚。

正如,回途的地铁上,他再次轻轻拿过她手中的手提草包,不作任何声音。

她抬起头,撩起白色帆布公主帽的帽沿对他微笑,对他说谢谢。

 

这之前,出了海洋馆,弟弟问姐姐开心么,她说开心。弟弟又问,姐姐你不渴么。

这是弟弟总喜欢问的问题,他说他发现她不爱喝水,事实也是这样,她不爱喝水,不爱吃水果,她的母亲说她适合在沙漠中生活。

如果哪天她当着母亲喝完一杯水,母亲就会当着她的面鼓掌,说我女儿真乖啊。

 

她和弟弟说她不渴,弟弟说他渴了,让她陪他去买饮料。

她带他去一个商场。

站在商场底楼,她指着楼上的小麦说去那里买可乐。他喜欢的。他坚持不去。他说他要去第一次和姐姐去过的那种类似茶吧或咖啡吧的地方。

她问弟弟是不是也喜欢有情调的地方。他说不是,因为姐姐不喜欢喝碳酸饮料。

 

 

 

接着,她带他来到一茶一座。

弟弟问她,姐姐不是不喜欢喝茶么。

他始终认为她是不喜欢喝茶的。

因为他们的认识就是缘于一杯很苦的茶。

 

坐下来,他问什么是一茶一座,为什么这家店要叫这个名字。

她告诉他,没有为什么,这就是一个名字,记住就可以了。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知道了。她看他那样的笑,觉得自己的回答有些不近人情。为了弥补,她补充道,就是每个客人为了喝一杯茶来到这,于是就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位子。只不过,这里有的不止茶。

 

他们在她丢手机的地方分别。

这次,她让他先上车,他没有拒绝。

上车前,他向她提了三个要求:可以允许他给她打电话,可以允许他常常给她发信,如果她有机会去那个城市一定要去看他。

她说好的,那里很漂亮,有大海,你会喜欢的。

 

第二天弟弟给她发去短信。

简单和明媚的人发出的字,字字简单,充满感动,但却不会流泪。

 

 

她想如果有那么一天,她能出现在弟弟面前,不做任何提示,不做任何修饰,就直接让他从门口走出来。

她还戴这顶白色帆布公主帽,撩起帽沿等着他叫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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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空  面朝大海
 
 
 
 

这天,我一个人,雀跃的走在这条街上,不是蹦蹦跳跳的雀跃,是心里轻盈的雀跃。

我不采花,也不哼唱,只是静静地欣赏路边的街灯。

这街灯将我瞬间带入爱情海的国度,我每走过一个就离爱情海近一步。

标杆的蓝色就像映衬在日光下的圆屋顶,蓝的没有一点忧郁。

蓝色的灯罩像极了爱情海岸戴着草帽的少女,而少女的群摆就是夜晚街灯点亮后最娇羞的粉红小碎花。

 

 

 

我顺着路灯的指引走进了一家兰州牛肉面馆。

我面朝路边的街灯,点了一贯的二细和二两。

盛面的碗还是印象中的蓝色工字镶边陶瓷质地,缺个小口,真是匹配。

只是浮了一层不相适宜的咖喱。

但能在这种心情下面朝大海,吃一碗牛肉面,是何等幸福。

 

期间,进来一位学生模样的男孩子坐到我前面的位子,他也面朝大海,吃着牛肉面。

他几次回过头望向我,我感觉到他的目光,便也迎向他,黑黑的他长得很俊俏,像明道,比我们单位里那个像,虽然他不高。

我边看表边吃面,偶尔喝口汤,我不想迟到,虽然我总迟到。

但看话剧我从不迟到。

 

差一刻,我起身离开,赶往剧场。

男孩子也起身离开,在我身后,不知道他会赶往哪里。

 

我白色的群摆在街灯的照射下像白色的海浪起起伏伏,藏在海浪下的小腿也因此痒痒的。

夏天,棉布质地的长摆白色裙子,是我看话剧的首选。

此时,我多想抱着街灯拎着裙角旋转,我总是喜欢旋转,一个人,两个人。

 

 

《萨勒姆的女巫》。

之前,我还不是现在的我,但我却选择了看它,这一定是「他」的指引。

无论你是不是一个基督徒,这部阿瑟*密勒的作品都正中人心。

有的人选择让肉体卑微的喘息着,让他的灵毁灭。

有的人选择结束苟且偷生的肉体,让他的灵永生。

我想法官对约翰*普罗克托和蒂图芭的绞刑审判,以及那三具躯体影像的从天而降都不是神的真正审判。

真正的审判是幕后音传来的那句:据说,之后阿碧逃到波士顿沦为一名淫妇。

耶稣总有他自己的审判,死去还是活着不是神的审判界限。

 

 

 

 

我没有掉眼泪,但我却分明感到压抑,压抑的吃不下进场前拿的抹搽巧克力。

我默默的退场,不想逗留,不想说话,不想交流。

狭窄的过道,拥挤的人群,白色的群摆碰触旁人的脚踝,我分明低着头,但却感到有目光注视着我,抬头迎向目光,原来是那个和我一样面超大海吃牛肉面的他。

这世界谁敢说有多大呢。

 

一个人真好,可以不必说话。

遗憾的是没有相机,否则可以毫不犹豫的带走这些把我推向爱情海岸的街灯,哪怕一盏也好。

 

但我没有将这个遗憾拖延太久,第二天正好在附近开会,我和清沁一起带走了很多可以装点我们空间的星星点点,当然少不了一盏街灯……

相信「他」,总安排好了一切,包括开会。

 

【有了这盏街灯,我的空间就能面朝大海】